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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景德镇一家三口被碾死案”中,肇事司机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缓刑。受害者家属:提出抗议

海报新闻首席记者温如意张海珍报道,“碾压景德镇家属三人”一案的一审判决于1月9日公布,被告司机廖梦宇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,缓刑两年,终身剥夺公民权利。该案宣判后,受害人胡某家属表示将提出抗诉。 2024年10月2日,时年20多岁的男子廖望宇在景德镇市区驾驶一辆特斯拉汽车。廖先生因与乘客发生争执而感到沮丧,尽管在几个红绿灯处等待被劝阻,但他仍继续超速行驶。夫妻俩看到胡先生(去世时31岁)、王先生(去世时30岁)和年幼的儿子胡先生(去世时30岁)过马路,虽然紧急刹车并打方向盘,但由于速度原因还是没能避免碰撞,河胡当场死亡。王先生现场救援未果,胡先生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。胡女士回忆,事发当天,儿子一家三口到儿子父母家吃饭。儿子把车停在父母住的地方附近,步行前往。这起事故发生在路上。胡先生的儿子和儿媳都是独生子女。三名家庭成员的去世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。胡女士和丈夫都患有抑郁症,每天都需要服药。由于想念儿子,老夫妇搬进了儿子的婚房。我儿媳妇是她爷爷带大的。得知家里三人去世后,祖父悲痛而去。胡先生透露,事件发生后他没有得到任何赔偿,丧葬费由家人支付。 “我们想判处司机死刑。” 2025年4月15日,该案已开庭审理。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。 2026年1月9日,法院判处廖孟宇死刑,缓刑。法院认为,廖孟宇无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明知节假日晚高峰期间本市主要道路人车拥挤,车辆行驶速度过快,极易危及公共安全。他仍高速行驶,造成三人死亡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。其行为已构成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。廖某宇犯罪情节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必须依法惩处。考虑到廖望宇见到被害人后采取紧急制动、转向避让措施的事实,其犯罪心理属于间接故意,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于直接故意。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,具有自首情节。根据廖梦宇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处罚。胡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,从一审结束到宣判,她和丈夫等了很长时间,足有269天。他们不同意这一裁决,并计划提出抗议。